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

(刑)妨礙性自主保護管束!!

我幫朋友問的!!

他犯了妨礙性自主

被判保護管束!!

他剛要執行保護管束而已

但是他有交女朋友

要跟女朋友出去玩

他問要說如果住宿被臨檢會不會怎樣呢
  • 2012-10-15 07:46:40 補充我朋友說

    只是出去玩住外面而已

    這樣也會嗎

   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     你好:

    不會怎樣啊!不要被臨檢時被查到在做壞事就好了。

    嚴格的說,也是可以說有些許的風險,例如此舉已違反了下列黃底處之應遵守事項:

    第74條之2(應遵守之事項)


      受保護管束人在保護管束期間內,應遵守左列事項:
      一、保持善良品行,不得與素行不良之人往還。
      二、服從檢察官及執行保護管束者之命令。
      三、不得對被害人、告訴人或告發人尋釁。
      四、對於身體健康、生活情況及工作環境等,每月至少向執行保護管束者報告一次。
      五、非經執行保護管束者許可,不得離開受保護管束地 ;離開在十日以上時,應經檢察官核准。

    其他還有一些瑣碎的規定,例如出入不正當場所、深夜在外遊蕩什麼的(請自行看那張保護管束報到卡的後面,會有詳細的記載)

    但那都不至於會真的被撤銷保護管束啦。只要不要觸犯刑事法律,並且按時去報到就好了。不過,未成人對未成人如果發生性關係,就可能會觸犯同前科的罪行,能避免就避免,但似乎又很難……

    另外,少年保護事件或刑事案件(反正就是未滿十八歲前所犯),在執行完畢三年後,前科紀錄就應依法予以塗銷,又變成一張白紙!所以,跟你朋友講一下,此後多小心謹慎,未來的人生還是可以清清白白,充滿希望的!
 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121014058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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