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簽了一個入舞團的同意書
然時我未滿二十歲
那現在因為某些原因我必須退出
那對方說要告我 賠償委約金
"請問在未滿二十歲前簽合約書算成立嗎?"
"委約金賠償會成立嗎?"
然時我未滿二十歲
那現在因為某些原因我必須退出
那對方說要告我 賠償委約金
"請問在未滿二十歲前簽合約書算成立嗎?"
"委約金賠償會成立嗎?"
- 2012-10-17 01:56:09 補充所以只要未滿二十歲 未經由家長同意簽名
任何合約切結書是否都無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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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內容:
你好:
依民法第12條規定,滿20歲為成年人,有完全行為能力。
而「限制行為能力人 」依民法第13條第2項規定,是指滿7歲以上的未成年人。
復依民法第79條規定:「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,所訂立之契約,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,始生效力。」
最高法院判例21年上字第2108號:
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契約,經相對人定一個月以
上之期限,催告法定代理人是否承認,而法定代理人於期限內不為確答者
,依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之規定,尚應視為拒絕承認。則相對人未為此項
催告者,自不能以法定代理人未即時向相對人交涉或登報聲明,即謂法定
代理人業已承認。
揆上:簽約時就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(即限制行為能力人),除民法另有規定外(如未年人已結婚、純獲法律上之利益或已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等),該契約顯為無效或效力未定(也許你是前幾天才簽約,經過幾天才成年,契約之相對人仍有催告法定代理人承認之餘地),既屬無效之契約,當無依約履行賠償違約金之義務。
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121016008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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