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

(刑訴)逃犯逃亡越久刑期會加重刑責刑期?

逃犯逃亡越久刑期會加重刑責刑期?

謝謝!感恩ㄋㄟ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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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 :
這個問題可以分三種情形來回答。
第一是案件尚在偵審中(尚未判決確定)而逃亡,理論上和法律上只是有具保情形下的保證金會被沒入外,並沒有什麼會加重刑責的規定;但實際上俟被告被通緝到案後,法院在審理時可能會依法刑第57條第10款「犯罪後之態度」來作量刑之審酌。

第二是案件已判決確定,既然已判決確定了,被抓到後就是判多少還多少(假釋、縮短刑期或是遇有減刑例外)。若逃亡期間另涉其它刑案,就另外審判,與逃亡之罪刑無關。

第三是拘禁處所逃亡的話(例如警察局、法院候訊室、監獄、看守所等等),那麼會多一條脫逃罪,案件尚未判決確定者,理論上可能也會判重一點,實際上還是看承審法院的裁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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