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

(刑)身心障礙者服刑.如何要求分監?

我有個弟弟.是智能障礙者.之前入獄服刑.一直和一般的受刑人住在一起.但卻一直被其它受刑人誘拐, 或脅迫去做不對的事.導致一直出入違規房.連在病房或違規房裡都有人因為他無法分辨是非.而一樣利誘他去做不好的事.甚至還在事情發生被獄監發現後.別的受刑人還告我弟弟.我查到.原來身心障礙者服刑是可以要求分監或獨居的.我想申請.雖然他會比較孤獨.但起碼不會再被扣分也不會再犯錯.更不會再有無妄的其它訴訟.請問要怎麼申請呢? 他目前是在桃園的台北監獄.請問申請過後.會怎麼後續處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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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:
既然於法有據,那你就向監方提出申請,看監方如何處理。
你可以用電郵方式,具體說明原由,利用機關首長信箱向典獄長反映,典獄長會命權責單位(戒護科)妥為處理。既是首長交辦,在處理的效率就會比較好。
或者是以書狀方式向監方提出申請,也是可以的。

北監我去過幾次,基本上,北監人很多,而且也都是大房的居多(一房超過二十人)。比較適合令弟的,應該是和一舍吧,那裏是小房的,最多就三人,也就是阿扁在監時待的舍房。
獨居可能比較不可能,沒有那麼多的舍房。以身心障礙不適合參加作業以及常受其他受刑人欺凌為由,請求監方改配至和一舍「舍房作業」或是「和緩處遇」。

看他的刑期,若須要拿假釋的話,那以「舍房作業」對他比較好,「和緩處遇」拿分數會比較慢。

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121013078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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